记者鲁蜜报道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连续两个月发布了体育总杯三大球城联赛的相关文件。在足球方面,中国城市足球联赛新赛季正式开始报名,并制定了开赛时间和周期。
2月22日,《2022年体育总杯中国城市足球联赛竞赛规则(征求意见稿)》在各地级市体育行政单位发布,进一步细化了城市足球联赛的参赛规则。
本次活动将于5月正式开幕,由中国体育全国总会主办,由相关城市政府主办。本报还解读了本次活动与职业联赛的差异及其独特优势。
1月6日,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发布《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体育总杯三大球城市联赛预测名称的通知》。根据《通知》,国家体育总局决定,自2022年起,以城市为参赛单位,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名义创办体育总杯三大球城市联赛。
三个球中的足球城市联赛最近已经开始筹备工作。据报道,2月22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22年体育总杯三个球中国城市联赛相关事宜的通知》和《2022年体育总杯中国城市足球联赛竞赛程序(征求意见稿)》。向各单位发布足球城市联赛队伍建设、准备工作及相关竞赛程序。
体育杯中国城市足球联赛是以城市为主体的全国年度联赛,简称城市足球联赛。英文全称为CHINACITYFOOTBALLLEAGUE”,简称“CCFL”。
新赛事的组织者是中国全国体育总会,组织者是相关的城市政府(体育行政单位)。与国内职业联赛和中国足球协会密切相关的是,在城市足球联赛中,中国足球协会已经成为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同的支持单位。体育总体育委员会足球竞赛部负责活动的管理和运营,各方组织单位由体育总体育委员会领导,共同成立城市足球联赛组委会。组织者按照体育总体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牵头成立各赛区组委会。
城市足球联赛已经制定了正式的开放时间和周期,计划于2022年5月至12月举行,具体的比赛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自1月份发布预测名称通知以来,到目前为止,已有135支城市男子足球队注册,72支女子足球队。实际参赛队伍数量将在正式注册确认后由体育总体育竞赛委员会另行通知。
众所周知,国内职业联赛,特别是中超联赛计划于今年4月开始,主管部门正在与当地政府协调恢复本赛季的主客场比赛制度,但目前还没有最终结果。城市足球联赛的计划时间与新赛季的国内职业联赛时间一致,也计划在特定阶段进行主客场比赛。
2022年,城市足球联赛分为三个阶段:分区赛、区域赛、决赛:第一阶段按照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离、就近、公平的原则,抽签分区,采用赛会制进行单循环比赛;分区赛结束后,按分区赛积分排名进入相关级别联赛;
第二阶段区域比赛,一级联赛就近,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其他级别的联赛就近,分为几个区域(具体情况根据实际参赛队伍数量确定)。原则上主客场采用双循环赛制。因疫情防控政策无法实施的,采用赛会制、多阶段、单循环或双循环赛制;
第三阶段是总决赛,将决定冠军、亚军和三四名。各级联赛总决赛规模拟为8支球队,原则是先分别进行总决赛。总决赛也是分区进行的。原则上主客场双回合淘汰制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城市足球联赛仍有升降级,将在各级联赛之间实施。
本次比赛规则草案以预测名称的135支球队为例,展示了具体的比赛方法。最终版本以实际球队确认后发布的《城市足球联赛比赛通知》为准。
在尊重足球比赛基本规则的同时,城市足球联赛的赛制也有许多不同于现有职业联赛的特点和创新。
与职业联赛每场比赛的18人名单相比,城市联赛每支球队的申请人数最多可达23人,其中外国球员最多可达3人。每场比赛,每支球队最多可以更换5名球员。除中场休息调整外,每支球队在整个比赛过程中不得更换3次以上。这些规则与中超联赛的现行规则相同,最大的两点是积分规则。
在城市联赛的每一场比赛中,90分钟的常规比赛时间应该分为胜负,胜者得3分,负者得0分。如果常规比赛时间在90分钟内平局,则通过点球直接分为胜负,胜者得1分,负者得0分。换句话说,城市足球联赛的每一场比赛都将分为胜负,不会有平局。这种比赛制度将显著改善比赛的胜负悬念。
城市足球联赛赛制的创新还包括:前两个阶段的分级赛和区域赛采用积分制,最后阶段的决赛采用淘汰赛制,最终冠军也将通过淘汰赛制产生。在红黄牌停赛制度方面,城市足球联赛也不同于职业联赛。运动员或球队官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出示红牌,或者在年度比赛中累计出示3张黄牌。下一场比赛将停赛。在黄牌停赛的累计数量上,他们应该严格执行职业联赛的四黄牌停赛。此外,各阶段比赛中出示的红黄牌进入下一阶段,包括分区赛、全国决赛、排位赛和降级赛。
首先,草案明确规定,地级市(包括自治州、联盟、地区)及以上城市具有参与资格,即参与城市的最低行政水平为地级市。以广东省梅州为例。由于俱乐部的投资主体和团队主场全年都位于五华县,梅州客家队也被称为中超联赛历史上的第一支县级球队。如果梅州客家队参加城市联赛,只能参加梅州代表的资格,五华县没有资格单独参加。中国有近400个地级市,都有资格组建团队参加城市联赛。
另外,城市足球联赛实行年度登记报名。此条规定可以理解为,城市足球联赛每年的参赛城市球队单独登记报名,与前一年成绩表现等无关,也可以保证随时吸纳新的城市球队加入。确保了每年参赛球队数的同时,对于持续扩大中国足球人口基数有一定的帮助。
城市自建团队可以参加,现有的职业或半职业俱乐部团队也可以参加,但会有附带条件。参加过中国足球协会等协会相关联赛的俱乐部球队,如果参加过城市联赛,除符合参赛资格外,还必须向体育总委员会出具书面承诺书,确保不因参加城市足球联赛而退出中国足球协会等协会组织的联赛。
也就是说,如果全国各地的职业球队想参加城市足球联赛,他们需要在符合参赛资格的情况下组建另一支球队。例如,他们可以让符合参赛年龄的梯队参加比赛,也可以让一线队无法打球的球员参加比赛,但他们不能退出联赛,而是报名参加城市足球联赛。本规定可视为城市足球联赛成立后可能对职业赛事产生影响的政策保护。
城市足球联赛对于参赛球员资格的规定相对比较宽松,简单来说,年满16岁,在报名球队所在城市居住、工作、学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含港澳台),在取得《城市足球联赛球员参赛资格登记证》,并且在体总竞委会竞赛信息管理平台完成统一登记报名后,即可参赛。
注册球员名单至少18人,最多50人,其中守门员不少于3人。新赛季城市足球联赛开始后,除了50人名单外,每支球队还可以引进10名19岁以下的球员首次进入城市足球联赛。按规定取得参赛资格后,可以进入上场球员名单(16岁以下有能力参加比赛的球员必须经总体竞争委员会批准)。这入其他球队的球员必须符合《补充注册和注册变更》的规定。
关于球员资格的规定表明,城市足球联赛确实可以吸引最广泛的人参与。在一些足球人口落后但职业俱乐部发展落后的地区,城市足球联赛的兴起可以保证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可以预见,在这场比赛中,半职业甚至纯业余球员都可以与职业球员竞争。
城市联赛既不排除职业团队,自然会接受国内职业球员,虽然规定自2016年以来有中超球员记录,但很明显,低水平联赛没有中超球员获得职业联赛以外的工作机会,有些人可能会放弃继续参加低水平职业联赛,有些人可能没有冲突,两者。
更值得一提的是,参加城市足球联赛的球员将无条件地服从各级国家队(包括国家训练队)的调动。由于各级国家队的调动,球员缺席了三场或三场以上的比赛。在此期间,每次调动一名球员,允许相应的城市联赛球队补充一名球员,但50名球员的注册名单数量保持不变。参加城市联赛的球员在各级国家队比赛和训练中受伤,不能参加本赛季剩余的比赛的,经国家队医生确认后,相应的球队可以申请补充相应的配额。
城市足球联赛允许外援,但关于外援的引进和资格,草案只提到两点:一是资格,在城市工作学习的外国人(主要是护照),在相关协会注册的现役职业球员除外;第二,人数规定,每支球队至少可以报告15名球员,最多23名球员,其中最多3名外国球员。
人数简洁全面,但没有说明50人名单中外援人数的上限和单场外援人数。此外,没有进一步解释资格认定,特别是如何理解相关协会。
一种解释是,城市足球联役职业足球运动员都不允许参加城市足球联赛,这种解释下的相关协会可以理解为国际足联下设的所有相关会员协会。另一种解释是,城市足球联赛不允许为国内各联赛俱乐部球队效力的现役外国职业足球运动员参加。直率地说,目前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墙脚是不允许引用外援的。
从草案中国内球员资格的条件来看,可能是为了保护现有的职业联赛,第二种解释的可能性更大,但同时也不排除,为了确保国内球员有更多的机会在这个平台上表现和锻炼,城市足球联赛在一定程度上不允许引进高水平的外国球员。此外,城市足球联赛的表现也与全运会有关,这也与引进高水平的外国球员发生了冲突。如何确定外国球员的资格,是否设置签约费限制,还需要等待比赛程序最终版本的进一步解释。
在《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城市联赛球员流动有三种表述:一是2022年-2025年,一名球员原则上只能代表一个城市参加城市足球联赛;2、2022年4月10日注册截止日期后,本赛季不再设置球员交流窗口期。转移到其他城市的球员,如代表新城市的球员,除工作、学习等证明材料外,必须持有原城市同意代表新城市的书面协议,经体育总体竞争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参加。本赛季,每支球队只能转移到2名此类球员,50人的注册名单数量保持不变;3、转移球员必须持有原所有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书。如果转移球员已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签订全运会协议,或已在全运会注册名单中,必须同时出具所有单位、全运会协议单位或注册单位的书面同意书。
从以上三项规定可以看出,城市足球联赛原则上不鼓励球员在各城市球队之间频繁转换球员流动的转型城市球队,必须经过各级审批,并经各单位同意。在征求意见的信中,没有转会这样的职业足球词。
除了球员沟通的相关规定外,城市足球联赛对年轻球员的使用也有相关的特殊政策,本赛季联赛开始后,除50人名单外,允许球队首次引进10名19岁以下球员进入城市足球联赛球队,根据资格的规定,可以进入球员名单(16岁以下球员,必须经总体竞争委员会批准)。这些球员转移到其他球队,必须符合《补充注册和注册变更》的规定。
根据草案及相关文件,新足球赛事的组织者是中华全国体育协会,组织者是相关的城市政府(体育行政单位),赛事资金也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在采用主客场制度时,参赛城市负责主场、医疗、安全、防疫、电视广播、团队住宿、交通等费用。在竞赛制度的背景下,体育总体育委员会将根据竞赛组织、场地租赁、设备资金,用于比赛组织、场地租赁、设备采购、相关补贴等。相当于团队在当地的成本,由当地负责,虽然具体的负责单位没有明确指出,但可以预见,相关的城市政府作为组织者将为其底部。在比赛制度下,资金由体育总体育委员会负责。
比赛监督、技术研究人员、裁判资格、聘任、选拔等中国城市足球联赛相关竞赛官员,由体育总竞赛委员会决定。竞赛官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劳动报酬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和支付。
与职业联赛球队仅靠投资者运营输血不同,城市足球队的生活环境具有固有的优势。毕竟,无论是中超俱乐部还是低级联赛俱乐部,私营企业投资者几乎都处于热情逐渐下降的边缘,转而寻求政府的支持,但整个过程相对缓慢。城市联赛球队的诞生意味着在这方面没有先天的担忧。球队的日常运营和比赛资金都有足够的保障,参赛者不必担心拖欠工资。
说到运营成本,其实还涉及到一点,和最近的职业联赛完全不一样,那就是参赛队伍的命名规则。在城市联赛中,城市球队全称为:城市名称 俱乐部名称 团队。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团队简称:城市名称 团队名称,原则上长度不超过8个字。
首先,城市足球联赛的球队允许赞助商命名,球队可以公开命名。这与职业联赛目前的中性名称有很大的不同。自去年以来,中国足,中国足球协会一直将俱乐部的中性名称列为准入条件。所有中超联赛和中国甲级联赛的球队都在一年内完成了俱乐部的中性名称,并取消了命名商。此外,在中性名称的定义上,中国足球协会有严格的规定。职业俱乐部的名称公式为:区域名 俱乐部名称+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公司)简称地域名+俱乐部名称。为了避免俱乐部打边缘球,中性名称不得使用类似于俱乐部股东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的类似发音。当然,上海申花、北京国安等老俱乐部的名称仍然可以保留。
从运营的角度来看,职业联赛俱乐部每年都会失去冠名商的固定收入,而城市足球联赛的球队不仅可以反映球队名称中的城市特色,还可以通过冠名获得一定的收入,以维持球队的运营。从企业投资者的角度来看,也可能出现过去的职业俱乐部无法获得冠名广告收入,而是向可以命名的城市足球联赛球队投资资金的情况。当然,城市足球队的名称也有规则,如只有企业名称或品牌名称、商品类别、服务类别或组织形式等。
事实上,1月份的通知明确表达了举办体育杯三个城市联赛的主题。举办城市足球联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和支持中国足球扩大足球人口基础,也可以帮助一些足球资源贫乏的地区加快发展。从注册的热情来看,这项新活动得到了许多地方政府的支持。
这也与城市联赛的激励政策有关。
首先,本次活动将根据城市足球联赛奖评选方法评选集体奖和个人奖,集体奖包括各级联赛球队排名奖、公平竞赛奖和优秀区域奖,个人奖是根据三级联赛选择最佳教练、最佳球员、最佳射手(平行)、希望明星(19岁及以下球员)、8名优秀裁判、12名优秀助理裁判等。
除了联赛奖项,更重要的是,这项活动将与全运会有关。草案指出,年度城市足球联赛结果与全运会决赛阶段有关,具体资格数量和资格获取方法将另行通知。
此外,参加全运会决赛的城市足球联赛球队的成绩也包括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激励政策方面,首先将城市足球联赛列入可授予运动员等级称号的活动目录,以正式公布的政策为准。相关奖牌措施也以正式通知为准。
此外,全运会足球冠军颁奖典礼安排在闭幕式上,获得全运会冠军的城市市长将与球队一起举行冠军奖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