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支球队在点球决战中球未进却仍赢得了比赛?

在里斯本竞技队和格拉斯哥流浪者队之间的欧洲冠军杯第二轮互访中,当值裁判荷兰人范,拉弗斯近年来犯下了最严重的错误之一。每个裁判偶尔都会犯错误,这通常是因为裁判无法从各个角度清楚地看到球场上发生的事情,并迅速做出正确的判断。这导致了关于盲点的笑话和故事(例如,一名警察说:我同意护送裁判去火车站,因为我总是愿意帮忙*残障人士'。)和偏见(比如有人经常抱怨裁判说:我们队在和十二个人作战。)大量出现。熟悉足球裁判历史的人可能会注意到,很多裁判经常被带到西格,他们是1878年执法足总杯决赛的同行。·与巴斯塔德先生相比。大多数裁判的愚蠢行为都出现在足球运动的早期阶段。一名裁判曾要求一名哑巴因使用侮辱性语言结束(当然,这一决定后来得到了纠正)。另一名裁判进了一个头球(他向因此失分的球队道歉,但仍然认为进球有效)。此外,一名裁判站在更衣室的脸盆里,踩了脸盆。

1954年战后在桑德兰的比赛中,裁判在下半场吹响开场哨后发现只有一名边锋出现在场边。在4.3万人面前,裁判像红旗一样脸红。在1983年温布尔登的一场比赛中,温布尔登的后卫沃利·当唐斯将直接任意球铲过门将戴夫比桑特的头进入自己的球门时,裁判错误地给了对手米尔沃一个进球。事实上,正确的判罚应该是角球。早期规则制定者明智地决定,通过直接任意球将球送入自己球队大门的判罚不应严重超过直接任意球……因此,在这场比赛中,裁判的判罚明显过于严重。

裁判们在比赛中会遇到各种奇怪的事件。例如,裁判给了一支球队一个点球,当球突然爆裂时,球的皮肤从横梁上飞了过去,球体里的纺织物飞了出来,缠在守门员的脖子上,以至于他无法扑救足球中的安全气囊,飞进球网。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在足球和蕾丝时,也从未发生过这种情况。但1971年在里斯本的事件告诉裁判,他们没有接受足球规则的考试

在第一场2-0领先后,流浪者在伊布罗克斯公园体育场以3-2领先。现在他们在里斯本遇到了一场艰难的比赛。里斯本竞技队曾两次领先,但科林·斯坦两次为流浪者追平比分。后来。流浪者苏格兰国际中后卫罗恩·由于腿部骨折,麦金农上场。因此,流浪者开始等待比赛进入加时阶段。

在加时赛中,双方都有一个进球,但仍然没有输赢。所以裁判范·拉弗斯命令两队各打五个点球来决定比赛的结果。流浪者的五个点球都丢了,这也创造了另一个记录。事实上,他们的图米丢了两个点球,因为当他射出第一个球时,竞技队的守门员提前移动,并决定他再次发球。竞技队最终以3-0赢得了比赛,并进入了下一轮。但是赢家真的是他们吗?

苏格兰的记者们已经完全困惑了,他们记得在平局中,一个进球应该算作两个。这是真的。在这两场比赛中,流浪队进了三个客场进球,而竞技队只进了两个。

裁判犯了一个错误。事实上,流浪者是赢家。UEFA稍后更改了比赛结果并且对这名荷兰裁判实行了停赛的处罚。规则非常明确即在比赛平局的情况下,客场进球一个算作两个,这一规则同样适用于在加时赛里打入的进球这一规则也诞生了一个更为有趣的体育问题:“那支球队在点球决战中球未进却仍赢得了比赛?”

格拉斯哥流浪者队在那个赛季赢得了欧洲冠军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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